求职者遇不合理要求
承诺三年不要孩子才能录用摘要:求职者遇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条件很多,比如,明确告知劳动者不签合同、不交保险。比如要求女性承诺入职三年内不生孩子。
舜讯
求职者遇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条件很多,比如,明确告知劳动者不签合同、不交保险。比如要求女性承诺入职三年内不生孩子。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,劳动者应该怎么应对呢?是拒不答应而失去工作机会,还是为得到工作委曲求全?
一位毕业生来电说,他去应聘一家公司,公司明确告诉他:不签合同、不交保险,工资700元,比济南市的最低工资760元还低。虽然条件如此苛刻,这个学生还是犹豫着要不要答应。
一名女生大学毕业后就和男朋友结婚了,家里催着两人要孩子,但女生想出来工作。一家公司对她说,你的条件我们基本满意,但你要承诺,三年内不要孩子。该公司也不和女生签这样的协议,而是让女生自己写份承诺书。
吕合强和韩清智律师说,这两位求职者都遇到了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。对第一位求职者来说,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并不因不签合同而受影响,因为签合同、交保险、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工资,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,不能逃避。而这个女生遇到了就业歧视,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设置了过高的门槛。虽然用人单位的考虑很实际,但设置这种门槛是不道德的,也是无效的。将来发生纠纷,用人单位拿出这份承诺书来,还会受到劳动部门的处罚。
所以对求职者来说,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,为了就业可以先答应这些条件,虚与委蛇。因为这些不合理条件都不合法,即便约定了也无效。